项目概况
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2021年度国道、省道、县道桥梁定期检查 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岐关东路68号岭汇名轩3幢2层10卡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1年07 月 0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42000-2021-08432
2.项目名称: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2021年度国道、省道、县道桥梁定期检查
3.预算金额:3950637.40元
4.最高限价(如有):3950637.4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2021年度国道、省道、县道桥梁定期检查
(2)标的数量:1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 项目编号:442000-2021-08432;招标编号:GDHW2021ZS003。
② 采购内容: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2021年度国道、省道、县道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本项目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其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填写);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填写);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隧工程专项资质;
(8)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完成参与投标操作,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0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06 月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岐关东路68号岭汇名轩3幢2层10卡(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元):400
四、响应文件递交
时间:2021年07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磋商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等。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磋商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参与投标的形式,对于首次参与本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进行网上参与投标的操作。注册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参与投标确认,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的投标文件有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投标文件为准)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3)磋商保证金,¥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方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以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咨询电话:0760-89817351。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供应商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由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而导致废标的,由供应商自负责任。提交投标保证金时,供应商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致废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
(5)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模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模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指模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号
联系方式: 0760-88966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岐关东路68号岭汇名轩3幢2层10卡
联系方式:0760-88859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小姐(采购代理机构)、黎小姐(采购人)
电话:0760-88859033
发布人: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